周易天地—蠱卦注解
易經(jīng)六十四卦第18卦蠱卦——中中卦
山風(fēng)蠱(蠱卦)振疲起衰
蠱,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蠱者,器久不用而蟲生,人久宴溺而疾生,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也。約世道,則君臣悅隨,而無違弼吁咈之風(fēng),故成弊;約佛法,則天人胥悅舉世隨化,必有邪因出家者,貪圖利養(yǎng),混入緇林,故成弊;約觀心究竟隨者,則示現(xiàn)病行而為蠱。約觀心初得小隨順者,既未斷惑,或起順道法愛,或于禪中發(fā)起夙習(xí)而為蠱。然治既為亂階,亂亦可以致治,故有元亨之理,但非發(fā)大勇猛如涉大川,決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。故須先甲三日以自新,后甲三日以丁寧,方可挽回積弊,而終保其善圖耳。
《彖》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蠱,元亨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艮剛在上,止于上而無下濟之光;巽柔在下,安于下而無上行之德。上下互相偷安,惟以目前無事為快,曾不知遠憂之漸釀也。惟知此積弊之漸,則能設(shè)拯救之方,而天下可治。然豈當(dāng)袖手無為而聽其治哉?必須往有事如涉大川,又必體天行之有終有始然后可耳。世法佛法,垂化觀心,無不皆然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風(fēng),蠱;君子以振民育德。振民如風(fēng),育德如山,非育德不足以振民,非振民不足以育德,上求下化,悲智雙運之謂也。
初六,干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終吉。
《象》曰:干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蠱非一日之故,必歷世而后見,故諸爻皆以父子言之。初六居蠱之始,壞猶未深,如有賢子,則考可免咎也。然必惕厲乃得終吉。而干蠱之道,但可以意承考,不可承考之事。
九二,干母之蠱,不可貞。
《象》曰:干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蘇眉山曰:“陰性安無事而惡有為,故母之蠱干之尤難,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,非九二不能任也。二以陽居陰,有剛之實,而無剛之跡,可以免矣。”
九三,干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。
《象》曰:干父之蠱,終無咎也。蘇眉山曰:“九三之德與二無異,特不知所以用之。二用之以陰,而三用之以陽,故小有悔而無大咎。”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《象》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陰柔無德,故能益父之蠱。裕,益也。
六五,干父之蠱,用譽。
《象》曰:干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柔中得位,善于干蠱。此以中興之德而承先緒者也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《象》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下五爻皆在事內(nèi),如同室有斗,故以父子明之;上爻獨在事外,如鄉(xiāng)鄰有斗,故以王侯言之。“尚蠱卦志”即是士之實事,“可則”即是廉頑起懦“高節(jié)”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蠱者也。
統(tǒng)論六爻:約世道,則初如賢士,二如文臣,三如賢將,四如便嬖近臣,五如賢王,六如夷齊之類;約佛化,則下三爻如外護,上三爻如內(nèi)護。初六柔居下位,竭檀施之力以,承順三寶者也;九二剛中,以慈心法門屏翰正法者也;九三過剛,兼威折之用,護持佛教者也;六四柔正,但能自守,不能訓(xùn)導(dǎo)于人;六五柔中,善能化導(dǎo)一切;上九行頭陀遠離行,似無意于化人,然佛法全賴此人以作榜樣,故志可則也。約觀心,則初六本是定勝,為父之蠱,但居陽位,則仍有慧子,而無咎。然必精厲一番,方使慧與定等而終吉;九二本是慧勝,為母之蠱,但居陰位,則仍有定。然所以取定者,為欲助慧而已,豈可終守此定哉?九三過剛不中,慧反成蠱,故小有悔。然出世救弊之要,終藉慧力,故無大咎;六四過于柔弱,不能發(fā)慧,以此而往,未免隨味禪生上慢,所以可羞;六五柔而得中,定有其慧,必能見道;上九慧有其定,頓入無功用道,故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。所謂“佛祖位中留不住”者,故“志可則”。
山風(fēng)蠱卦:上艮下巽,中存震兌,于文則為血蠱,風(fēng)落山,謂之蠱,又謂三蠱食血之義,女人惑男,山下有風(fēng),山中有雷,有澤,其蠱為風(fēng),扇揚所發(fā),雷震動而出為澤,草木皆受其食,不能生長,君子得之,則為蠱壞之象,蠱者,事也,惑也,又為多事惑亂之象。蠱者事也,乃巽宮之末卦,名曰歸魂卦,卦中缺子孫,以巽卦第五爻巳火子孫,伏于本卦第五爻子水之下,子水是飛神,巳火是伏神,水克火,謂之飛來克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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